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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印发

时间:2017-06-08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23990

文章摘要: 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7〕1516号

索 引 号: 006939799/2017-14586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文号: 粤建科函〔2017〕15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集约循环利用的价值观,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周政,联系电话:020-83133606,电子邮箱:gdsjstkjc@163.com)
 
 
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
三、省级主要活动安排
(一)2017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出行骑行活动。
2017年6月6日上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在中山大学东校园北门牌坊广场举办2017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出行骑行活动。活动由省政府领导致辞,各代表共同参加自行车骑行活动。
(二)组织现场观摩项目。
6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5个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典型项目,供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现场观摩。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定于6月20日下午(活动通知另发),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科研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现场观摩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项目、广州岭南新苑项目。另外3个项目请各地自行前往观摩,时间定在6月26日上午至6月30日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媒体系列宣传。
6月底前,在广东建设报设立专栏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系列宣传报道,对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示范项目进行采访,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通过广东建设报、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道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宣传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发展理念。
(四)工作成果展示。
6月底前,征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四个领域的典型案例,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网站宣传,供各地各单位学习,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楼(粤财大厦)一楼大堂布置展板。
(五)指导协会和企业开展活动。
1.在6月底前,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在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微信公众号宣传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内容,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有奖问答。
2.在6月底前,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组织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绿色建筑标准宣贯会。
3.在6月底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评审系统,宣传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
四、其它事项
(一) 为顺利开展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宣传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2017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厅科技信息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信息处,负责组织指导本次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2017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7〕113号)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本地区宣传活动方案。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加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省级活动,并认真总结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实施情况,于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 
责任编辑:凌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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