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
1.按项目部及发包人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及完工,分包人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质量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威建集团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1.专业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专业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必须按技术要求做好相关原材料的复试检测工作,费用由分包人自己承担。
3.根据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调整为 10 年;室外抹灰脱落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 10 年安全文明施工
4.工人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有保险。按治欠保支要求配合项目部作好工人工资实名实卡发放。必须保证所有现场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如无保险发生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责。资质
1.具备相应的外墙保温施工资质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需有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安全B证),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所有相关人员证件在有效期限内)
1.分包人应当在材料、设备采购10天前向承包人提供材料或设备的样品、采购数量、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质量等资料,经发包人、承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工程试化验材料按要求送检,费用包含在报价单价费中。
2.提交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移交资料、和竣工审计资料以及其他城建档案部分对竣工资料的要求,资料3套,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
3.如分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即视为基层验收合格、满足条件;分包人不得再以基层不具备施工条件为由要求顺延工期、免责或要求增加费用,本合同单价为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单价,分包方已充分了解现场布置图,出现任何人工倒料等情况各分项单价均不予调整。
4.分包结算:分包人每月15日向承包人报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前施工完毕,经过现场验收的工程量计算书,需有详细计算过程,并填写分包结算核查表,经项目部相应管理员签字后(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后),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成活工程量及合同单价向分包人开具分包结算。对于要办理签证或现场变更的,分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或知道事件将要变更后的3天内,向承包人提报所需资料,并经总包工程师及总包项目经理的签认。
5.施工过程中的吊篮安拆及验收、器材二次搬运等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范围内,不额外计取;
6.分包单位材料质量及施工问题,造成现场观感差,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受到影响,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关责任;